宿迁市开发区投资程序
时间:2011-12-04????来源:
1、交付土地出让金(按合同约定时间到财政审计局:缴付4380304)
2、工商注册;国、地税登记(按月申报税务报表);
(市工商银行二楼,行政审批中心:43593004359315)
3、申请立刻批复(经发局);
4、打桩定界(投资方需要到现场接受界址);青苗补偿;场地清表(经发局、规划局、国土局、社区管理办公室);
5、地质勘探;报审总平面图、建筑单位设计方案及效果图;办理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详细按照规划局要求执行,见附件);
6、申请临时用电、正式用电(TEL:95598);申请施工用水、生产用水;
7、施工队进场,报规划局验线花后正式开工建设;
8、填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党政办公室,进场施工后按月填报);
9、主体厂房完成后,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详细按照国土局要求执行,见附件);
10、竣工综合验收,办理房产证(规划建设环保局);
11、填报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表(党政办公室,竣工后按月填报);
12、用电优惠及相关优惠政策办理(经发局、每年办理一次);
以上文字材料工作可以交叉同时进行。
开发区客商投资咨询中心电话:438048043803244380321
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438033143803034380329
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联系电话:43804854380311
开发区国土分局联系电话:4380309438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