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迁市委
时间:2016-08-26????来源: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精神,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积极建设创新型城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省创新驱动战略的总体部署,围绕我市“推进更大突破,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任务,以集聚科技资源、建设创新载体和平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宿迁发展实现更大突破、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力争在“十一五”基础上实现全社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企业总数“三个翻两番”,高层次人才数量、专利授权数量、产学研合作校企联盟总数“三个翻一番”。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达1.5%,人力资本投资占GDP的比例达到12.4%;科技税收减免总额达到5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20%以上;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20%;亿元GDP专利授权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达到1.5件、0.5件;全市新增省级以上研发机构50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00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以上;基本建成具有地方特色、功能完备、开放高效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2018年左右建成省级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三)推进高技术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等高技术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一批产业共性技术科技攻关和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新增长点。加快建设国家膜材料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初步形成具有特色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1000亿元。
(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联合攻关突破关键技术、产学研合作嫁接高新技术、大量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等途径,积极运用信息化、先进制造等高新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引导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发展,大幅提升纺织服装、酿酒食品、机械电子、木材加工等传统产业的技术层次和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到2015年,全市组织实施传统产业高新技术改造和嫁接项目50项以上。
三、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五)加快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加快苏北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步伐,2012年与高校共建2个产业研发机构并投入使用,到2015年与省内外高校共建5个以上产业研发机构,为培育新兴产业和壮大优势产业提供科技支撑。加快南京农业大学(宿迁)设施园艺研究院、南京理工大学(沭阳)工业设计与创意产业研究院、南京林业大学(泗阳)杨木加工利用技术研究院建设步伐,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到2015年,建成经省科技厅立项的产业技术研究院10个以上。每个研究院建设的前三年内,同级财政安排建设经费1000万元;建成运行后,前三年每年安排80—100万元的运行经费补贴支持;对在县、区建设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市财政分别按照省资助资金的25%、50%给予匹配;对各产业技术研究院承担的省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同级财政按照一定比例配套支持。
(六)加快高新区和各类园区建设。在现有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基础上择优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创新驱动的示范区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先导区。对创成省级以上高新区的园区,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用于研发平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园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科技创业园、科技产业园等省级科技园区。鼓励各类园区与苏南共建科技产业园,成为南北科技、人才、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到2013年,建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到2015年,各县(区)均建有省级以上科技园区,孵化器面积达到80万平方米,孵化企业达到800家。
(七)加快创新型县(区)、乡镇创建。对照“创新型县(区)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和“创新型乡镇建设评价考核体系”,集聚各类科技资源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和乡镇建设创新型县(区)和创新型乡镇,同时积极争取科技镇长团到我市经济强镇(园区)挂职,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技创新工作。到2015年,建成创新型县(区)3个,创新型乡镇10个。
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八)加快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建设“三站三中心”(即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建设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收购或设立国(境)外研发机构。对企业研发机构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同级财政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奖励;强化事前引导,企业启动创建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在市科技部门备案并签定创建协议后,同级财政分别预先拨付40万元、10万元启动建设经费,创建成功后拨足奖励资金;对于未能按照创建协议推进创建工作的,收回拨付的启动建设经费。优先支持研发投入达到销售收入2%的企业和已建成省级以上研发机构且研发项目及时在税务和科技部门备案的企业申报市级以上科技、人才、新兴产业等各类专项资金和项目;优先安排建有研发机构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省以上项目。对企业新建研发用房的,减免市权范围内相关建设规费。到2015年,全市大中型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1.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率达70%以上。
(九)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制定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着力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每年从中筛选30家重点培育创建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省级创新型企业的,同级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60万元、30万元、10万元。鼓励民营企业增强科技意识,不断加大科技投入,集聚创新资源,加快培育壮大民营科技企业群体?;贫哂凶灾髦恫?、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优先推荐列入省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到2015年,培育形成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60家,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5家,科技型上市公司10家左右,省级民营科技企业4400家。
(十)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加速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发展壮大,并成为支撑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导力量。对列入培育计划的,集聚各类政策资源给予重点扶持,优先申报省以上各类科技项目。对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市政府授予“科技创新功臣”称号。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发展,对上一年度工业增加值增速达到25%以上、新增工业增加值1000万元以内的,按新增工业增加值的1%给予奖励;上一年度新增工业增加值超过1000万元的,在此基础上新增工业增加值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最高额为100万元,奖金由市、区财政按 5:5的比例,市、县财政按2:8的比例分别拨付。
(十一)加大企业科技政策落实力度。各级科技、税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大力推进科技政策落实工作,重点抓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将企业落实科技政策情况作为给资金、评先进、挂牌子的前提条件,与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挂钩,与申报认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挂钩,与申报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挂钩。全市建立一支100人以上的科技政策辅导员队伍,服务企业累计达1000家以上,到2015年将享受科技政策优惠的企业扩大到500家以上。
五、加强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
(十二)构建新型农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加强农业技术集成与创新示范,在种源农业、高效生态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领域组织重大关键共性技术产学研联合攻关,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研单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等开展技术合作,推广“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带片区”、“科技合作社带农户”、“科技型龙头企业带基地”等科技服务模式与机制。重点建设沭阳县苗木花卉、泗阳县意杨、泗洪县特种水产、宿豫区运河湾设施农业、宿城区设施园艺等5个省级现代农业科技园。到2015年,培育壮大5个县域特色产业,建设科技超市店面15家,全市农业科技型企业达50家以上,科技特派员总数达500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
(十三)着力推进民生领域科技创新。实施环保生态科技工程,开发城市污水、垃圾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展洪泽湖、骆马湖水体生态保护,形成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技术应用体系。实施节约与低碳科技工程,开发城镇综合节水、空间开发与高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与高效运行及信息化平台技术。建设一批以“新知识普及、新技术示范、新产品应用”为主要内容的“三新”科技社区。实施公共安全科技工程,开展公共安全事故防范、社会治安监控与处理、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及应急处理技术的应用研究、治理与应急救援技术;开发食品危害物快速有效监测、检测技术以及食品安全技术的应用示范;开展地震活断层探测,探索建立地震预警系统?!笆濉逼诩洌谏肪?、公共卫生、科技社区、公共安全等领域实施20项对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力的民生科技示范工程。
六、构筑创新创业人才体系
(十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宿发〔2011〕35号),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构建全面覆盖、集成支持、上下联动的人才政策体系。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基础保障,围绕人才创新创业,着力打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吸引更多的人才到宿迁发展、更多的创新成果到宿迁转化;广泛开展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切实加强政府与人才互动,加快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区、开发区都要创新引进和服务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厚的科研条件,在家属就业、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资助。
(十五)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大力实施宿迁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到“十二五”末,全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总量达500人左右,其中进入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省“创新团队计划”、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等支持的各类领军人才达150人。到2020年,全市引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1000人左右,其中进入国家和省级计划支持的领军人才300人?;凳┣庑乙こ?、中青年专家“135”培养工程、万名大学生引进计划、万名工程师培养计划、万名技师培养计划。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家,“十二五”期间重点培养100名左右具有全球视野、战略思维、持续创新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优秀科技企业家群体,打造“万名宿商”培养计划的第一梯队。
七、深化产学研合作
(十六)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组织协调机制。建立市产学研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席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相关部门为成员,协调推进全市产学研工作。联席会议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成立咨询委员会,负责帮助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指导企业建设研发机构,评审论证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推介各类科技资源向我市优势产业集聚。市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100万元的产学研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市联席会议的联系沟通、信息发布、项目论证及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
(十七)大力拓展产学研合作渠道。各级政府、各个园区、企事业单位都要加强与省内外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学研联合创新载体和校企联盟,积极探索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产学研合作新模式。在同等条件下,市级科技计划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将科技创新与利用外资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国际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大型跨国公司来宿设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成果转化基地等,推动国外先进技术成果来宿进行创业孵化和产业化。对有重大影响的产学研专项活动,同级财政对其发生费用按实列支。到2015年,全市建成校企联盟300家以上,建立校地合作关系30个,建设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10个,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000项以上,其中国际产学研合作项目20项左右。
八、加强科技招商和科技服务
(十八)不断加强科技招商力度。进一步突出科技招商的重要地位,充分用好省委、省政府支持宿迁的有关政策,更大力度地吸引和集聚一批高科技项目、高层次人才、高水平研发机构等高端发展资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技招商的考核激励机制,逐年提高高新技术领域招引项目的考核比重,各县区、市各专业招商局和市各招商协作组2013年招引的高新技术项目投资比重不低于30%,到2015年不低于60%,全市每年新招引高科技投资项目100个以上。对招引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其固定资产投资的1.5倍计算招商引资实绩。对领军人才被列入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市领军人才集聚计划的,每个人才分别视同完成1亿元、5000万元和2000万元招商引资实绩。
(十九)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强化生产力促进、科技创新、科技信息、科技创业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培育品牌特色业务,壮大骨干服务机构。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建设一批集检测、研发、设计、培训等功能的一体化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贫扑?、法律、评估、咨询、知识产权等中介机构为各级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开展全流程、专业化服务,鼓励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宿设立分支机构,尽快形成服务企业化、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运行市场化的科技服务体系。
(二十)加快发展科技金融。充分利用我市作为全省金融改革试点市机遇,加快发展新型科技金融组织,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科技担保、科技贷款保险等科技金融业务活动。初步建成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四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市级科技计划优先支持创投机构、风险投资及其它金融机构参与投资的科技项目?;∈〖犊萍汲晒缦詹钩プㄏ钜甲式鹬С?,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果转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十二五”期间全市科技风险补偿贷款额力争达到5亿元。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引导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初创期以及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到2015年,全市风险投资和科技创业投资公司达到5家以上,管理的投资资金达到20亿元以上,市及各县区、开发区各设立1家以上科技贷款担保公司和科技小贷公司。
九、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二十一)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制定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推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ず凸芾恚?013年所有县区通过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县区(园区)验收,75%以上县区通过省知识产权示范县区(园区)验收,2015年创建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
(二十二)积极推动企业强化知识产权工作。加大对企业专利申请的资助力度,改变现有资助方式,变申请后支持为申请时扶持,引导企业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促进知识产权产出量质提升。实行专利申请、授权与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相挂钩,对专利技术实施转化的项目,优先立项支持。强化知识产权?;?,全面推进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市财政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专利申请、市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专利实施计划、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建设、专利执法、专利优势企业培育、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创建以及宣传培训等??怪恫üこ淌ε嘌?,引导所有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知识产权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专利网络交易平台,促进专利技术加快实施和转化。到2015年,全市参与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创建的企业达150家以上,建成知识产权服务机构3家,培养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超过500名,专利申请8000件以上,授权3000件以上。
十、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要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科技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点任务和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科技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牵头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各乡镇、街道要设立专职科技助理,负责本地区的科技工作。
(二十四)加大科技投入。不断健全完善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对科技创新投入的引导作用,市、县财政科技拨款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要分别达到3%、2%,市、县财政经费对科技的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一般性支出增长幅度2-3个百分点。市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对市级科学技术奖获奖者,颁发科学技术奖章;对获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金。2012年市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不含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专项资金)扩大到2000万元以上,以后按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的幅度增加,至“十二五”末规模达到5000万元。
(二十五)强化目标考核。结合建设小康社会、创新型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加快构建一套科学的科技创新工作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对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亿元GDP专利授权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科技政策落实等重点科技创新指标的考核,并作为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市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二十六)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旗帜鲜明地鼓励探索,善待挫折,宽容失败,激励成功。加强对典型创新人物、重大科技成果、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加大对创新创造者的表彰奖励力度,进一步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创新创业意识,促进创新创业行动,不断为创新创业文化建设注入新内涵,增添新动力,开辟新天地,早日把宿迁建设成为创新创业氛围浓厚、创新创业环境一流、创新创业实践火热、创新创业经济发达的创新创业型城市。
本意见由宿迁市科技局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吨泄菜耷ㄊ形⑺耷ㄊ腥嗣裾赜诩涌焱平萍即葱麓匆档囊饧罚ㄋ薹ⅰ?006〕2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