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文化产业发展分析
时间:2012-12-04????来源:
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在“工业强市、招商引资”战略的带动下,我市文化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这是提升我市文化产业层次,繁荣我市文化市场的难得机遇。要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公益性文化支出投入力度,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一、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在市委宣传部和市统计局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对去年和今年上半年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2010年底,我市共有文化产业单位1830个,从业人员25356人。在文化产业单位中,文化制造业企业338个,文化批发零售业企业437个,其他文化服务业企业881个,文化行政事业单位172个(含乡镇文化站),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和其他单位2个(大部分单位没有数据)。在文化及相关产业80个小类行业中,目前我市只有54行业有调查数据,部分行业因为综合经营无法区分,部分行业目前仍是空白(主要是新闻出版业)。2010年,我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7.64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7%,占比同比提高了近0.3个百分点。在文化产业增加值中,文化制造业实现9.54亿元,占54.1%;批发零售业实现1.28亿元,占7.3%;其他文化服务业实现6.82亿元,占38.7%。在全省文化发展绩效综合考核中,我市处于全省末位。
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级政府也高度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不断加大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市财政投资1.3亿元建成2.69万平方米的宿迁市文化艺术中心,实现了宿迁市没有市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零的突破。沭阳县投资9000万元,新建了1.61万平方米含博物馆、图书馆、演艺中心的文化艺术中心。泗阳县新建了面积9000平方米含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广文中心。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总建筑面积已达到8.09万平方米。农家书屋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文化制造业占比较高。据2010年文化产业统计资料显示,我市的文化产业发展以文化制造业为主。一是增加值占比高。2010年,我市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7.64亿元,其中文化制造业实现9.54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近六成。二是从业人员占比高。2010年底,我市文化制造业有从业人员16817人,占文化产业全部从业人员的66.3%。三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高。2010年,我市文化产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97亿元,其中文化制造业29.45亿元,占文化产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六成多。
(二)行业发展水平差距较大。2010年,在全市文化产业54个行业中,增加值超亿元的行业有6个,其中排名一、二、三、四的分别为:玩具制造业2.72亿元,工艺美术品制造业2.17亿元,文化用品制造业1.77亿元,互联网信息服务1.72亿元。增加值5000万元-1亿元有4个,增加值1000-5000万元有11个,其余均在1000万元以下。
(三)民营经济主体地位突出。从全市文化产业投资主体看,民营企业已广泛渗透到文化产业的各个领域,发展较快、总量较大。2010年底,我市文化企业单位 1656个,扣除市县(区)新华书店、日报社、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播网络公司等国有控股企业外,私人控股企业已达到 1624个,占全市文化企业总数的98.1 %。2010年,民营经济创造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已占全市的87.5%。文化产业不断发展,社会资本起到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三、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的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较好,但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文化产业的总量、文化产业的投入、文化服务和消费方面在全省的占比都很小,与全省总体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文化产业GDP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偏低。2010年,我市的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7.64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同比提高了近0.3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5%,分别比徐州、盐城、淮安、连云港低3.9个、1.9个、0.9个和0.1个百分点。目前,我市已明确“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2012年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要达到3.2%;2015年要达到5%。以此目标推算,我市“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任务非常繁重,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推进。
(二)文化服务业发展水平不高。2010年,我市文化服务业(含批发零售业)实现增加值8.1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2.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其中文化批发零售业实现1.28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0.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其他文化服务业实现6.82亿元,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从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情况看,文化服务业单位多、增加值占比低。2010年底,全市有文化服务业单位1055个,占全市文化产业单位的57.7%;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6.82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38.7%。
(三)文化企业规模总体偏小。2010年,我市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76个,占文化制造业企业总量的22.5%。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500-1000万元企业13个,1000-2000万元企业18个,2000-3000万元企业19个,3000-4000万元企业9个,4000-5000万元企业7个,5000-10000万元企业6个,超亿元企业4个。限上文化批发零售企业(年主营业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只有9个,占文化批发零售企业总量的2.1 %。其中年主营业收入500-1000万元企业1个,1000-5000万元企业4个,5000-10000万元企业4个。其他文化服务业企业881个,年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万元的企业21个,占其他文化服务业企业的2.4%。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500-1000万元企业6个,1000-5000万元企业11个,5000-10000万元企业2个,超亿元企业2个。总体上看,我市文化企业大型或特大型企业很少,企业规模普遍偏小。
(四)文化演艺业发展水平较低。演艺业是文化产业的传统产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多年来一直承担着公益性文艺演出活动。近年来,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专业性演出场馆已由国有变成私有。由于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和新的消费业态的出现,原有的演出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人们文化消费的需要,专业性演出场馆逐渐失去市场,由于经营困难,基本上改变了原来的经营方式。文艺演出团体除财政拨款外,经营性演出收入也很少。据统计,2010年,我市没有一个法人单位的演出场馆;全市有法人演出团体6个,经营收入227.34万元,主要是宿迁市歌舞团和沭阳县歌舞二团的经营收入,其他演出团体主要靠财政拨款。全市文化演艺业的营业收入,只占其他文化服务业(不含批发零售业)总营业收入的0.2%。
(五)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文化服务指标是文化产业绩效考核指标之一,在文化产业绩效考核中权重占30%。包括百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机构数、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有线电视数字化率、农家书屋村级普及率和有线电视入户率等六个指标,这六个指标在文化服务指标中比重相同。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进一步提高,但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与其他兄弟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2010年,我市人均文化服务指数在全省排名末位,主要表现在人均公共图书馆藏量和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偏低。2010年我市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量近0.15册,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354.35平方米,分别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6.8%和59.0%。
三、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掌握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宣传文化部门及文化产业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掌握这些行业的特点、规律及发展趋势。要以这次文化产业全面调查为契机,掌握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规模、水平和结构,分析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认真思考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要将短期目标和长远规划结合起来,结合我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2011年发展目标,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推进我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要将文化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全市招商引资总体计划中,一起推进,一起考核。要围绕我市“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2011年文化产业发展目标,明确文化产业招商的重点和方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重大项目的推动和优惠政策的扶持,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企业,大力发展关联度高、发展前景好的旅游业、文化艺术业和文化创意产业,拉动相关服务业和制造业的发展,加快传统文化产业升级改造,努力提高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总量和速度。
(三)加快演艺业与旅游业的对接,将文化资源转变为经济资源。我市有着丰厚的文化底蕴和深厚的群众文艺基础,演出资源较为丰富,有泗州戏、淮海戏、柳琴戏等地方戏曲剧种,有苏北大鼓、苏北琴书等地方曲艺,有地方锣鼓、龙舞、高跷等民间文艺表演,还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性演出团体和业余演出团体,这些都是我市演艺业发展的宝贵财富,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此外,我市的旅游资源也很丰富,有较多的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文物?;ぞ暗?,有河湖、花木等生态旅游资源,有现代生态农业等丰富的农业旅游资源,还有市博物馆、文化名人馆等历史性展馆,这些都为我市发展文化旅游业奠定了基础。建议相关部门要以我市旅游业发展提速和文化产业大发展为契机,借鉴其他地区的发展经验,将演艺业与旅游业结合起来规划和开发,加大对静态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力度,将群众文艺资源产业化。要创新旅游演艺模式,开发实景、夜间和餐饮演艺等形式,提高演艺产业的吸引力。要降低文化演艺业准入门槛,吸引有实力的企业进入演出行业,加大对旅游演艺业的投入,以高科技手段打造旅游演艺品牌,让楚文化、水文化、酒文化、生态文化变得生动鲜活,使旅游更具魅力,全力打造具有宿迁特色的文化旅游项目,提升旅游演艺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旅游演艺业可持续发展。
(四)创新文化服务形式,扩大文化消费需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消费需求不断扩大,消费观点也在不断更新。在物质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人们开始追求精神产品的享受,而且消费层次也不断升级。针对我市目前文化产品层次不高、文化消费设施落后的现状,要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发与文化相结合的旅游、休闲等服务性消费设施和活动,加大文化的渗透力度,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要以我市“8210”文化工程建设为重点,加快推动中国水城和运河文化城等项目建设,尽快形成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增长极。
(五)加大银行业支持力度,促进文化企业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迫切需要银行业的大力支持。近年来,中央、省、市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市文化产业办公室要加强同银行的协调,同银行签订文化产业贷款框架协议。同时,银行业也要把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拓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的重要努力方向,大力创新和开发适合我市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积极为文化企业贷款提供帮助和服务,促进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训,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人才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文化人才有文化专业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和文化科技创新人才。一是制定文化人才培训计划。依托宿迁学院和市职教园区搞好文化人才培训,既要培养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律、懂经营、善管理的文化经营人才,又要办好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壮大我市的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同时要充分利用好上级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机会,选拔人才参加理论和实践培训,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引进文化高端人才。要重视文化创意、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的引进,提高文化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管理能力,增强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我市的文化制造、文化贸易和其他文化服务业的发展。
(七)研究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搞好文化产业服务工作。制定文化产业政策,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措施之一。要积极开展文化产业的研究,以文化产业政策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一是争取文化产业项目引导资金。要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加强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积极向上争取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同时市、县财政也要设立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加大对文化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二是做好“动漫”企业的申报工作。加强申报工作业务指导,积极同上级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力争把我市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和“动漫”作品申报上去,真正使“动漫”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推动我市“动漫”产业快速发展。三是搞好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财政、税务部门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确保我市文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八)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促进文化产业全面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方向,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同时,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保证文化产业健康、稳定地发展。一方面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公益性文化服务支出的投入;另一方面通过引进市场机制解放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资源优化配置、力争多出优秀作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个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成果的评价最终要通过文化产业绩效综合考核指标来体现。文化产业绩效考核包括文化发展、政府投入、文化服务和文化消费等四个领域15个指标,既有文化产业增加值等发展指标,也有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量等公共文化服务指标,还有人均文化体育和传媒经费支出等政府投入指标和城乡居民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比指标。因此,建议在大力提升文化产业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文化的公共服务功能,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要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努力提升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